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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滿足以下任一條件,可以無職稱): (1)近連續3年在上海市繳納城鎮社會保險基數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2倍以上的,或者近連續3年計稅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業中級技術、技能或管理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術管理和關鍵崗位人員可不受技術職務或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2)按個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資(或投資份額)計算,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累計繳納總額及每年繳納額達到上海市規定標準的,或者連續3年聘用上海市員工人數達到規定標準的,相關投資和創業人才可不受技術職務或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5、無違反及上海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行為、治安管理處罰以上違法犯罪記錄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為記錄。留學生落戶中介申辦落戶人員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須五年以上。屬于國家認定的高層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專長并為本市緊缺急需的海外高層次留學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但須由用人單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外國專家局)申報,經審核同意后受理。 同時,持證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優先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 1、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貢獻并獲得相應獎勵,或在上海市被評聘為技術職務或技師 (一級職業書)且、工種與所聘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證及參保年限的限制。 2、在上海市遠郊地區的教育、衛生等崗位工作滿5年的,持證及參保年限可縮短至5年。 3.科創人才(可縮短居住證年限要求) (1)創業人才 ①獲得科技企業孵化器或創業投資機構(須經上海市創業投資行業協會備案,下同)首輪創業投資額200萬元及以上或累計獲得創業投資額500萬元及以上(須資金到位并持續投資滿1年)的本市企業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創業人才,在企業連續工作滿1年的,申辦本市常住戶口時,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和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的累計年限可以由7年縮短為5年。 ②獲得科技企業孵化器或創業投資機構首輪創業投資額500萬元及以上或累計獲得創業投資額1000萬元及以上(須資金到位并持續投資滿1年)的本市企業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創業人才,在企業連續工作滿1年的,申辦本市常住戶口時,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和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的累計年限可以由7年縮短為3年。 (2)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 ①在本市技術轉移服務機構中連續從事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滿1年,近3年累計實現1000萬元及以上技術交易額(技術合同雙方當事人分別不少于3家且不是關聯企業,技術合同履行率達到70%及以上)的技術合同完成人,申辦本市常住戶口時,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和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的累計年限可以由7年縮短為5年。上海留學生落戶用人單位與留學回國人員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以上,剩余合同期限(申請之日到合同截止日期)須六個月(含)以上。上述合同期限不含試用期。 ②在本市技術轉移服務機構中連續從事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滿1年,近3年累計實現2000萬元及以上技術交易額(技術合同雙方當事人分別不少于3家且不是關聯企業,技術合同履行率達到70%及以上)的技術合同完成人,申辦本市常住戶口時,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和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的累計年限可以由7年縮短為3年。 (3)風險投資管理運營人才 本市創業投資機構的合伙人或連續2年擔任副總裁及以上的管理人才,近3年內累計24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倍且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與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合理對應的,申辦本市常住戶口時,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和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的累計年限可以由7年縮短為2年。 (4)企業科技和技能人才 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倍且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與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合理對應的企業科技和技能人才,申辦本市常住戶口時,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和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的累計年限可以由7年縮短為5年。 五類人才可直接落戶 1創業人才 獲得科技企業孵化器或創業投資機構首輪創業投資額1000萬元及以上或者累計獲得創業投資額2000萬元及以上(須資金到位并持續投資滿1年)的上海市企業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的創業人才,在企業連續工作滿2年的,可以直接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 2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 在上海市技術轉移服務機構中連續從事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滿2年,近3年累計實現5000萬元及以上技術交易額(技術合同雙方當事人分別不少于5家且不是關聯企業,技術合同履行率達到70%及以上)的技術合同完成人,可以直接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 3風險投資管理運營人才 直接落戶:上海市創業投資機構的合伙人或副總裁及以上的管理人才,已經完成在上海市投資累計達到3000萬元的,可以直接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 4企業高管和科技技能人才 直接落戶: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上海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于上海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倍且繳納個人所得稅累計達到100萬元的企業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可以直接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 5企業家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家,可以直接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 一、運營上海市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擔任董事長或總經理)或持股不低于10%的創始人。 二、企業連續3年每年營業收入利潤率10%以上,且上年度應納稅額不低于1000萬元;或科技企業連續3年每年主營業務收入增長10%以上,且上年度應納稅額不低于1000萬元;或企業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等資上海市場掛牌上市。 三、企業的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不屬于和上海市規定的限制類、淘汰類目錄。 四、企業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和處罰記錄,無不良誠信記錄。 圖文解讀上海科創人才政策,關乎居住證積分、居轉戶、直接落戶 5、11類人才可申請落戶 據《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試行辦法》,這11類引進人才可直接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 引進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同時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或具有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2、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政府獎勵的人員。 3、重大科技專項項目、重要科技計劃項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項目負責人及其團隊核心成員。 4、列入省部級及以上人才培養計劃的人選。上海戶口若報入上海市直系親屬處,須附戶主的戶口本、戶主的房屋產權證、戶主同意入戶承諾書;戶口若報入用人單位的附集體戶口本地址首頁。 5、在本市重點支持的產業和領域中擔任經營管理職務且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人員。 6、本市金融、貿易、航運等現代服務業重點機構,高新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在滬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及地區總部投資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研發中心緊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創新團隊核心成員。 7、本市重點引進機構、項目或做出重大貢獻的企業緊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 8、本市重點產業發展緊缺急需、取得一級職業書(技師),或取得二級職業書(技師)且獲得及省部級以上技能競賽獎勵的高技能人才。 9、本市文化藝術、體育、傳統醫學、農業技術及其他特殊行業緊缺急需的專門人才。 10、在滬投資于本行業中處于水平、為投資所在地的區縣經濟社會發展作出重大貢獻的企業中擔任經營管理職務的創業人才。 11、其他緊缺急需、確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市政府有關部門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及時調整引進人才范圍。